最近我去了一趟越南,纯粹为了工作。邀请我去的人,在启程前,还大方地建议我考虑接受他们提供的免费一日游。我谢绝了他的好意,太多的出差,让我意兴阑珊。
这一次去的人不多,媒体代表只有我一个。其他的三位都是他的大客户,来的都是老板级人马。我的工作领域向来以男性为主,我能够“生存”这么久也算是个异数。尤其我不擅烟酒和应酬,也从不理会这个行业里的许多潜规则。我一直以我的方式“独善其身”,把工作和生活的界线划得清清楚楚。对于自己无法苟同,或与我的价值观不符的事情,我已经学会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。当然,也学会了不把工作时遇到的各种冲击和情绪带回家里。
然而这一次,我却不能完全置身事外。当其中一名同行者大声扬言他已经预先约好了当地的“女朋友”时,我还以为他不过是在开玩笑。没想到待我梳洗完毕后到酒店大厅集合,他竟然光明正大地搂着一名妙龄女郎出现在大伙儿面前。多年的职场训练,让我能够在最短的时间里不着痕迹地收起所有的不自在,展现一贯的笑脸。我定睛看了看那名女郎,纤细高挑,一张干干净净的脸庞,清清爽爽。他神情泰然地说了句:男人嘛,除了老婆总得有几个“女朋友”才像样。我表面不动声色,心里却为所有的男人叫屈。他如此大言不惭,还把全天下男人都找来为出轨背书的行径,简直就是成龙大哥的翻版。
当晚的活动是晚餐和卡拉OK。我言明自己只出席晚餐,请我来的人马上应允。我的“通情达理”,显然让他如释重负。我随口问了问夜市所在,他就热心地将自己“御用”的女伴游派了给我。说得一口流利华语的蓓蓓打扮随兴,头上顶着黑色帽子,随随便便一件白T恤配热裤也能穿得如此明艳照人。青春就是这般所向无敌,叫人念念不忘。我不想让人觉得自己不近人情,只能接受。
胡志明市的街道繁忙,人多车多行人多,汽笛声不绝于耳。即使走在斑马线上,摩托车汽车卡车照样横冲直闯,我虽不至于吓得一身冷汗,却不得不步步为营。蓓蓓见状,主动挽住我的手,笑了笑说在越南只有把心一横,强行越过马路才是王道。
夜市里尽是人潮,大部分都是游客。琳琅满目的商品,让人目不暇给。我并非真正想购物,蓓蓓却非常积极。她不停问我有没有看中什么,说她可以帮我杀价。我一向挑剔,自持品味高,寻常物品自是入不了眼帘。我不想扫她的兴,随手指了件手工精致的绣花连身裙。她马上与对方讨价还价,除了软硬兼施,还以一幕绝然转身离开的戏码说明自己并非志在必得。当她最终以马币80元成功达成交易时,俏脸因兴奋而微微泛起了红晕。她按住我打开钱包的手,飞快付了钱,亲热地叫了我声姐。她把衣服递了给我说衣服是见面礼,认识我她很开心。相对于她的坦荡,这一刻的我显得有点手足无措。向来口齿伶俐的我竟只能涩涩地问她,这衣服她能不能向“男朋友”报账?她摇了摇头,笑颜逐开说是她自己送的。清楚知道她的钱是怎么赚的我,顿时陷入了两难。
其实,从初见到现在,我并没打从心底把蓓蓓当成朋友来看待。我心里有一把道德的尺,无论怎么量,她都不符合标准。这一见面礼,我收之有愧。更何况,如果每一个萍水相逢的人都去认真深交,我会不胜负荷。然而,在她殷切的眼光下,我所有的理由通通化为乌有。只有把礼物收下,才不辜负她的好意,她才不会认为我看不起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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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云简为文字工作者